成立離岸公司(塞舌爾/英屬維爾京群島/馬紹爾群島)和成立一間香港公司,均各有利弊。由於每位客戶的情況和要求均不同,建議客戶在處理前尋求專業意見。 

以下將比較香港公司和英屬維爾京群島離岸公司的各個主要範疇:

香港公司 離岸公司

公司董事

在新的公司條例下,每間香港公司均須委任至少一名自然人董事。

  • 新條例不允許只有公司董事。

 

至於對公司董事則沒有委任自然人的要求,即公司可委任純粹的公司董事。

  • 不過,此舉可能無法提高您的公司可信度。

董事國籍

設立香港公司有別於組成新加坡公司。外國人在新加坡組成公司必須與當地新加坡公民合作,但設立香港公司對董事的國籍沒有限制。

設立離岸公司對董事的國籍亦沒有限制。

聲譽地位

香港擁有良好的監管體系和優越的金融基礎設施,因此在香港成立的企業實體,比在其他離岸司法管轄區成立的企業實體享有較高的聲譽和地位。

相反,由於離岸司法管轄區的監管環境相對寬鬆,當合作夥伴和客戶考慮您的公司背景時,可能會覺得您的公司根基不穩固。

稅務

在香港經營企業的公司利得稅平均稅率為 16.5 %(每年可能有所變動)。

如果企業在境外經營,則更容易獲得稅務豁免。一般而言,此類公司亦無需編制經審計的財務報告。 

私隱保障

由於公眾可以檢索公司註冊記錄,因此私隱保障水平相對較低。

由於公眾無法檢索公司註冊記錄,因此更容易成立匿名公司,保障私隱。 

開立銀行帳戶

即使是外國人亦較容易開立公司銀行帳戶。開戶費用亦相當低廉。

開立銀行帳戶需要提供更多證明和文件,及符合更多要求。此外,開戶費用高於香港公司。

打入中國市場

如果您計劃日後在中國設立公司或辦事處,成立香港公司可能是更理想的選擇。

由於可能存在某些限制,因此這種企業實體不太受歡迎。此外,您亦不能享有更《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》的好處。 

終止業務

必須遵從撤銷公司註冊程序。一般來說,整個過程大約需時 6 - 9 個月。

結束公司的手續較簡單。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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